——人物简介——
胡钦春,1973年10月生于湖北宜都,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宜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王家畈派出所、陆城派出所工作。2014年3月29日,胡钦春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遭到歹徒持刀暴力拒捕,身中七刀,壮烈牺牲,年仅41岁。
抓捕嫌疑人时不幸牺牲
五年来,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陆城派出所57岁民警朱太林的脑海里仍会不时跳出胡钦春牺牲当晚的情景,清晰如昨,挥之不去。
2014年3月29日晚,宜都市陆城区西正街上,一名群众被人打伤。刚处置完一起抢夺案的胡钦春与朱太林迅速赶往现场。他们在一家烧烤店找到了打人的鄢某等3人。
警方询问过程中,鄢某突然逃跑。胡钦春对朱太林撂下一句“你把这两人看好,我去追”,便拔腿追去。追了一段路后,胡钦春将鄢某逼进了一条死胡同。见无路可逃,鄢某转身拔刀对胡钦春乱刺。街角的监控拍下了胡钦春从小巷蹒跚出来的身影。他捂着脖子和胸口,一路摇晃着回到了烧烤店,警服被血浸透。
朱太林回忆,流血过多已十分虚弱的胡钦春叫他快请求增援,并叮嘱朱太林注意安全。
案发地对面就是医院,朱太林搀扶着胡钦春走过去接受紧急抢救。经检查,胡钦春身中七刀,虽经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于当晚10时许不幸牺牲。
宜都警方连夜追捕,于次日凌晨5时将鄢某抓获。鄢某到案后交代,胡钦春被他捅了好多刀后仍不放手,倒下了还紧紧抱着他的腿,最后他使劲踹开胡钦春才逃脱。2016年1月,鄢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4年5月27日,湖北省政府批准胡钦春为烈士;同年8月,公安部追授胡钦春“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再苦再险总冲在最前面
“想想钦春兄弟平日的工作为人,也能明白英雄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大案小案、再苦再险,他从不推脱。虽是治安民警,所里常把他当刑警用。”朱太林说。
胡钦春爱健身、爱钻研,身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遇事敢打敢拼,总冲在最前头。2013年,宜都警方为抓捕一名潜逃近20年的命案在逃人员,曾三次出动均无功而返。当年12月,胡钦春和同事再次得到了在逃人员陈某的活动信息。他们星夜兼程千余公里赴重庆抓捕。
经过两天三夜的侦查,胡钦春和同事锁定了嫌疑人租住的院落。夜晚抓捕时,院中的鹅突然大叫,屋里电灯亮起,陈某准备再次逃跑。瞬时,胡钦春从几米高的山坎跳下,直扑屋内,将陈某摁住。“跳下去时,钦春没有丝毫犹豫,那是种本能反应,没时间考虑生死。”与胡钦春一起前往重庆的民警刘长航仍清晰记得胡钦春的果敢。
陆城派出所是中心城区所,人手紧,即使是轮班休息,胡钦春的手机也一直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
宜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向家友回忆,一次,他找全市青年民警谈话,胡钦春让他印象深刻。别人或多或少会抱怨条件艰苦、任务艰巨,胡钦春却对他说:“组织交给我的事情,不用组织和领导操心,我保证办好。”
从警18年,胡钦春共参办治安案件600余起、刑事案件180余起,救助群众200余名。因为表现突出,他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荣获宜都市十佳破案能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
危难时刻经常伸援手
胡钦春最看重的,是人民警察肩上的那份责任。
有一件小事让胡钦春的妻子记忆犹新。一次,她和胡钦春外出坐公交车。突然,胡钦春发现有个小偷正在扒窃乘客的钱包,忍不住大喝一声:“你在干什么?”吓得那个小偷立即收手。没想到下车时,盗窃团伙的4名小偷一起围上来对胡钦春进行威胁,但胡钦春一脸正气,毫不畏惧,最后小偷们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宜都商城是胡钦春生前管辖的片区,他每天都要过来转转,多次发现安全隐患。“传帮带”青年民警时,胡钦春手把手地教他们记录案卷每个字、每个符号。他说,一个符号的错误可能改变一起案件的性质。胡钦春还经常帮助有困难的群众和同事。中学生许某因家中贫困即将辍学,他翻山越岭20余公里赶到许某家,商定每月提供部分生活费;年轻同事租房缺钱,他主动筹借垫付。
(本报记者 彭 栋 通讯员 杨保华 陈娅君)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