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李文文)近日,准爸邹先生很是开心,不仅因为妻子怀了二胎,还因为可以享受到最新的政策红利。“我老婆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职工医保,以前是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今年开始有了新政策,我们也可以享受2000元的生育医疗费用了,这可以说是大大减轻了我们生育二孩的经济负担。”
邹先生所说的新政策就是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政策。按照新政策规定,我市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征缴。自新政实施以来,我市已有多名准爸准妈们享受到新政的红利。
“两险合并实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为参保职工带来实惠:一是实现生育保险应保尽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个人缴费不增加;二是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由以前的2000元调整为与女职工同等待遇(按顺产3000元、难产3300元、剖宫产4000元限额报销),单位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增加500元的产前检查费;灵活就业人员以前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现在正常生育也可享受限额2000元的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待遇等待期从以前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三是减轻女性及家庭的生育成本,缓解部分育龄妇女‘不敢生、生不起’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育保险权益,同时对二胎政策的开放实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市医保局副局长周猇莉介绍说。
两险合并,这些问题你要知道
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五险”就变成“四险”了吗?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两险合并是哪两险?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②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单位缴费
对职工来说,主要有什么变化?
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需参加生育保险。
②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仍由税务部门征收。
③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合并后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了?
其实是误解!
生育保险没有取消,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合并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
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8.5%。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
●在职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变。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基数维持现有规定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违反国家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发生的费用;应在其他保险或其他赔付责任范围支付的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申领条件
☆单位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连续正常缴费到账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保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连续缴费未满6个月的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本统筹地区内,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单位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保险关系并补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费用的,其补缴月份累计计算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参保人在变更工作单位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接续保险关系的,从接续缴费的月份开始,重新计算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变更工作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合并实施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本统筹地区内跨参保地流动就业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欠费的,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补缴月份不累计计算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
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精)管结扎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支付标准限额支付。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以下限额标准的,由基金据实支付,等于或高于限额标准的由基金按限额支付。具体支付方法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特殊情况或异地生育不能在医疗机构结算的,出院后携带社会保障卡、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明细(盖章)、出院记录(盖章)及结婚证复印件(省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柜台3、4、5号窗口办理。
单位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正常生育(顺产、难产、剖宫产)的产前检查费500元;顺产3000元;难产3300元;剖宫产4000元;
☑4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400元;
☑4个月及以上至7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1500元;
☑7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2000元;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00元;
☑采取宫内节育器或绝育手术避孕失败而引起的终止妊娠费用一次性包干500元(含取环费用);
☑实施绝育手术的费用一次性包干1500元。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生育(顺产、难产、剖宫产)2000元。
生育津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期间;
(2)女职工人工终止妊娠休假期间。
★计算方法
按照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地最低缴费基数核算。假期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发放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需要特别提醒注意:
▲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若参加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限额1200元)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报销,但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待遇哦!
▲机关、全额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或人工终止妊娠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计发,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失业前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责编:向姝
审核:党艳秋
投稿邮箱:yidu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