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 黄璐)1月31日,为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由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导督促辖区内返鄂返汉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返汉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