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继续采取最严格防控措施!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

通知提出了具体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如下:

居民划分为高、中、低风险三类 针对性管控

通知要求,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各地要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

鼓励各地实行动态健康认证

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个人健康申报等方式。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

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

社区、用工单位、院校等场所下一步要这样做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求了社区、用工单位、院校、公共服务类场所、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责任。

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应当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针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实行“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用工单位应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校园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农村除有病例村组外 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

通知要求,对乡镇(涉农街道)和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县,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

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