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疫情低风险流行市县由22个增加至37个(附一览表)

3月7日,我省再次公布市县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风险划定标准,经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评估,截至3月6日24时全省低风险市县37个,中风险市县20个,高风险市县19个

与3月4日相比(详细>>)——

全省新增加15个低风险市县:竹溪县、房县、郧西县、赤壁市、神农架林区、谷城县、石首市、武穴市、通城县、当阳市、麻城市、公安县、红安县、黄梅县、浠水县

12个高风险市县调至中风险:松滋市、咸宁市城区、沙洋县、京山市、广水市、团风县、钟祥市、襄阳市城区、仙桃市、黄石市城区、宜昌市城区、孝感市城区

备注:

1、风险划定标准:即以县市区为单位,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

2、风险等级评估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传染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模块中的各县(市、区)的新增确诊病例数、累计确诊病例数和聚集性疫情数据进行综合研判。

3、12个设区的市城区风险按照其所有城区中的最高风险等级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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