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关于有序推进
企业复工、门店开业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复工、开业的范围
除已经批准提前复工、开业的企业、门店和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外,按风险等级,分三类有序推进复工、开业。
1.严格限制类:影剧院、棋牌室、游艺游乐类场所、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洗浴足浴店、美容保健场所、健身场所、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月子会所、茶馆咖啡厅、流动摊位等。此类企业、门店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开业。
2.重点监管类:商业综合体、总部楼宇、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医疗机构、养老院、大型商超、药店等。
3.其他类:严格限制类和重点监管类以外的其他企业、门店。
二、关于复工、开业的流程
1.人员、场所准备
企业、门店要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和全员任务,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每日体温监测、出入消杀、口罩佩戴监督、岗位安全距离设置、环境消毒通风等具体制度。严格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本人、家庭成员的健康及出行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底,无健康“绿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有条件的企业、门店要在复工、开业前为员工做健康体检。
2.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准备
严格落实企业、门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员工返岗前防疫、应急、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和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企业、门店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提前准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确保满足复工、开业后的需要。
3.申请和承诺
企业、门店在经过1-3天准备,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后,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审批:规上、限上、资质以上企业可以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复工复产审批专栏”
(http://zwfw.hubei.gov.cn/s/web/qyfgfc/index.html)进行申请。
线下申请审批:其他企业、门店(含建筑工地)向所在属地街道(开发区)指挥部提交《西陵区复工、开业申请审批表》(附件1)。
同时,企业、门店负责人要进行承诺,填写《西陵区复工、开业责任承诺书》(附件2)。
4.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
由各街道(开发区)、区直行业部门联合成立“复工、开业服务专班”,负责对申请复工、开业的企业、门店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或重点抽查(重点监管类企业、门店必须现场核查)。对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门店,由各街道(开发区)指挥部批准后报上级指挥部备案。辖区金融机构的复工,由区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同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审批把关。
5.运营和监管
(1)公示。经审批开业的企业、门店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复工、开业申请审批表》《复工、开业责任承诺书》和“绿码”等信息。(2)扫码。线上申请审批通过的企业、门店,由行业主管部门发放“卡口二维码”;线下申请审批通过的企业、门店,由属地街道(开发区)指挥部发放“卡口二维码”。“卡口二维码”在经营场所出入口张贴,人员进出必须扫码。(3)测温。严格执行人员管控措施,人与人间隔不小于2米。对进入企业、门店经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不戴口罩者不得入内。发现有体温超过37.3℃或非“绿码”人员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做好登记。(4)消杀。严格企业、门店经营场所防疫措施,保持自然通风,每日对关键部位进行不少于2次消杀。
三、相关要求
1.标准从严。各企业、门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鄂防指发〔2020〕139 号《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未经审批的企业、门店一律不得擅自营业,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理。
2.管理从紧。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履行监管责任,对企业复工、门店开业情况要坚持定期巡查、重点抽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经批准复工、开业的企业、门店,未严格执行“卡口二维码”扫码、公示张贴、保持间距和人员限流等规定的,一律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强制关闭延期至疫情结束。
3.服务靠前。各街道(开发区)联合服务专班要指导企业、门店做好复工、开业各项工作。规范返岗员工健康码管理,帮助安全高效返岗,鼓励员工采取自驾或单位“点对点”包车方式返岗。将复工企业、开业门店的原辅料、生产设备等纳入运输保障范围,确保原料供得上、产品运得出。各“首席服务官”要协助企业、门店做好用工招聘、融资支持、物资保障、政策帮扶等工作,确保企业、门店迅速进入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设立复工、开业咨询和有奖举报电话:
学院街道:7256883
云集街道:6921596
西陵街道:6455313、6458869
西坝街道:6978974
葛洲坝街道:7259160
夜明珠街道:7259985
窑湾街道:白天6833150,晚上6833830
西陵经济开发区:6312170、6312731
附件:
1.西陵区复工、开业申请审批表
2.西陵区复工、开业责任承诺书
西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西陵区复工、开业申请审批表
扫描二维码可下载审批表
附件 2.西陵区复工、开业责任承诺书
扫描二维码可下载承诺书
伍家岗区关于有序恢复
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
经营秩序的公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结合伍家岗区实际,现将伍家岗区有序恢复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秩序工作公告如下:
一、限制复工清单
根据省、市指挥部规定,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受理复工对象
不在上述限制清单内且证照齐全的个体户和其他市场主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省市区指挥部要求逐步有序复工复产。农贸菜市场内的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以管理方为主体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商业综合体内的以商管公司为主体向区商务局申请。
三、复工前需要达到的条件
复工复产前应按照鄂防指发〔2020〕139号文件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做好通风消毒、体温监测、控制人员密度和间距、禁止未戴口罩人员进入等相关防控准备工作。落实员工持“湖北健康码”绿码、“点对点、一站式”通勤,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
四、申请流程
1、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可自行下载张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1)、《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恢复经营申请表》(附件2),通过电话等形式在受理时间内提前预约辖区市场监管所。受理时间为:8:30—17:30。
2、市场监管所应立即安排专人受理,现场审核查验相关条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并在门店醒目位置公示,发放《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开业消毒告知书》(附件3),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五、其他规定
1、各复工复产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适当减少经营人员,适当延长经营时间。
2、强化工作责任。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复工条件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坚决不准开门营业。
3、加强监管执法。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开门营业门店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预约复工复产咨询电话:
伍家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17-6525393
大公桥市场监管所:0717-6281264
万寿桥市场监管所:0717-6364715
宝塔河市场监管所:0717-6275783
伍家岗市场监管所:0717-6571273
伍家乡市场监管所:0717-6525367
物流园市场监管所:0717-6302331
附件:1.《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恢复经营申请表》;
3.《个体户及其他市场主体复工开业消毒告知书》。
伍家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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