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北京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了朝阳区被列为高风险地区的相关情况。
庞星火表示,按照国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需要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进行风险分级和分类防控,高风险地区的分级标准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且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照此标准,4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确诊的一例境外输入性病例造成其家庭3人的关联性病例,成为一起聚集性疫情。因此,朝阳区疫情风险级别定为高风险地区。
针对此起疫情,北京市已迅速隔离治疗病例,严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密切接触者,并对病例同楼相关居民和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对病例曾经活动场所和区域进行了终末消毒。对此起境外输入病例引发的家庭聚集性疫情进行了全市通报,坚决落实“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要求,进一步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北京对津冀来京人员不再实行居家观察
发布会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防控组办公室成员、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徐颖介绍对重点人员实施集中或居家观察管理相关情况。
徐颖介绍,集中观察的,主要对入境进京人员、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外省区市返京人员、治愈出院患者、排除疑似人员和密接等人员,为期14天。
居家观察的,之前所有外省区市返京人员,都要按规定居家观察,为期14天。根据4月18日政策调整,在津冀地区连续驻留满14天的来京人员、本市往返津冀地区的人员,不再实行14天居家观察。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村)与居家观察人员普遍签订居家观察承诺书,张贴联系服务卡,运用智能门磁、可视门铃、佩戴式体温计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督,实现“人防+技防”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做到“足不出户”。
3月下旬以来,根据群众监督和有关排查线索,通过小区出入口排查、调取录像、向本人核实等方式,调查核实了49名居家观察人员违规外出情况。以下为3个典型案例:
第1个案例,沈某,3月29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4月6日,违规在小区内活动,社区对其提出警告;当天下午,再次违规外出,乘地铁到商场购物、聚餐。4月8日,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
第2个案例,汪某某,4月6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4月16日、17日,两次违规外出,自驾外出与他人会面。4月18日,即其居家观察的第12天,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
第3个案例,王某,4月9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智能门磁并张贴居家观察提示。4月15日,王某破坏门磁后骑自行车到银行取款,乘出租车到某商场与他人面谈业务。4月17日,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
在此,再次郑重提醒来返京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遵守隔离观察规定,协助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