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注意啦!三江收费站、潘家湾收费站从5月6日零时起恢复“落杆”,开始收费!
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免费政策实施以来,宜都市交通运输局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免费不免服务,有力促进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经国务院同意,从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
1.三江、潘家湾收费站恢复收费时间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恢复收费。
2.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三江、潘家湾收费站,所有车辆通行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3.部分购买了年(月)票车辆通行费的用户可办理年(月)票时间顺延:购买了年(月)票车辆通行费并与国家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时间(2月1日至4月30日,计3个月)有重叠的车主,自5月6日起可携带行驶证与驾驶证到收费站办证大厅办理车辆年(月)票时间顺延。
4.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5.车辆通行收费站须注意事项
▶ 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可通行ETC专用车道,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未安装ETC装置车辆,应通行收费站人工车道,停车交费。
▶ 车辆年(月)票到期的用户请及时到收费站办理年(月)票续费或时间顺延手续,若因年(月)票到期后通过ETC车道而扣费,费用将无法退还。
为确保您和他人安全,请广大司乘朋友在通过收费站时减速慢行,按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