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市医保局精准实施省、宜昌市医保部门出台的缓缴和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费相关政策,在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享受。
在确保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市医保局在今年2-6月期间,对我市各类参保企业(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缓缴政策,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
此外,市医保局还积极优化办理程序,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措施,方便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截至目前,市医保局已对989家企业共38211人实行医保费用减半征收,减征额达到1542多万元。且在减半征收和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通讯员 周敏 周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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