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的热情相助和细心调解,让我拿回了购买商铺的定金,真的非常感谢……”5月12日,市民小吴拿到5万元的退款证明后,激动地向帮他办理调解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道谢。
今年4月,家住头笔社区的小吴相中宜都某公司开发的一间售价86万元的商铺,并缴纳了2万元认筹金。5月1日小吴再次缴纳了3万定金,签了商铺定购单,双方约定一周后签订购买协议,办理按揭贷款。
临近签约,小吴发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规定,商铺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而自己原计划贷款20年,期间,销售人员也并未告知贷款相关政策。10年期每月需还贷4000多元,这对刚开始自主创业的小吴来说,超出了其收入水平和还贷能力,但如果放弃购买,开发商将不予退还定金。割舍两难之下,小吴拨打了市民热线求助。
接到投诉转办后,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派人开展调查,查阅小吴前期查看商铺、聊天咨询、认筹、缴纳定金的相关资料,与公司销售负责人沟通,指出其在营销过程中存在没有充分保障顾客知情权等问题,并说明了小吴面临的现实困难。最终,该销售负责人同意取消购买意向,并全额退还5万元定金。(通讯员 孙宜君)
责编:向姝
审核:党艳秋
投稿邮箱:yidu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