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骑车不戴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等行为。

在长江大道和清江大道交汇路口,一摩托车驾驶人将头盔放在踏板上却未佩戴,被交警拦下,“只要骑车上路就必须把头盔戴上,要有这个安全意识。”在交警的提醒教育下,该名驾驶人佩戴好了头盔。

不久,又出现了一驾驶人虽戴着头盔,但头盔扣带散落在外,没有扣上的情况。交警指出其头盔佩戴方面的问题,并帮助其进行了修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和没戴头盔是一样的,人碰撞倒地,头盔也会跟着飞出去,头起不到保护作用。”

早上一个多小时,交警在该路口就查处未戴头盔30余人,扣押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18辆,并按照相关法规对驾乘人员进行了警告或处罚。

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冯万兵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要记2分,罚款50元,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元。”

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至12月,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前期通过设置标语、发放宣传单、企业约谈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将在大流量路段和事故高发地等重点区域采用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头盔和系安全带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截至目前,交警大队共纠正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400余起,不系安全带300多起,教育驾驶人2000余人次。(宜都融媒记者 周传峰 张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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