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和生活补贴,鼓励参加职业培训,创业有补贴......贫困人员就业创业,享受的政策支持有这么多!一起来看吧!
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跨省务工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宜都市外务工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上述人群可同步享受宜都市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每人 200 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咨询电话:0717—4832555)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
对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每吸纳一名贫困人员奖补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717—4832555)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2020 年 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地在宜昌市且参加社会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到宜昌市内企业就业或到宜昌市外务工的(不含劳务派遣业务),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 200 元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咨询电话:0717—4832555)
鼓励贫困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贫困人员到市就业训练中心参加技能培训,免收培训费、住宿费,对符合条件的结业学员按每人每天23元给予生活补助。(咨询电话:0717—4832910)
支持贫困人员创业
1、对贫困户新创办农家乐,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贫困户1万元的创业补贴;对一般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员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717—4728049)
2、对贫困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对认定为返乡创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首次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带动就业3个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咨询电话:0717—4728049)
3、贫困人员开办个体工商户,积极支持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内财政全额贴息。(咨询电话:0717—4728049)
免费提供职业介绍
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乡镇(街办)劳动保障联络员、贫困户帮扶干部和村组干部共同配合,对贫困劳动力至少推荐3次就业岗位,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咨询电话:0717—4832555)
责编: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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