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

8月27日

人社部官网发布公告

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

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近日,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整合优势人才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针对“三区三州”、52个未摘帽贫困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完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双定向”(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等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配合做好有关工资倾斜政策调整工作。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学历、年龄、专业,允许招聘本地生源或户籍)政策。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完善后续扶持措施。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