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22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中青报记者 孙庆玲 摄
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包括有导师让学生干些私活等。请问教育部对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有什么考虑?”
洪大用介绍,目前我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也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
下一步,洪大用表示,拟将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导师队伍质量,不断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包括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此外,洪大用指出,要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
关于导师与学生关系
教育部一个月前这样明确
今年8月20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1号(教育类21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教育部历来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多个管理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要求培养单位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
二是针对研究生教育特点,聚焦导师指导环节,要求导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三是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切实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