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多措并举认真开展“两江一河”打击非法渔具及非法渔获物营销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农贸市场及水产品经营户、餐饮单位、渔具店等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式清查整顿,护航我市“两江一河”禁渔行动顺利开展。
市场守“渔”人——枝城市场监管所黎长喜
不管刮风下雨、不管上班还是休息,每天清晨的枝城环城大市场,总会有一个身穿蓝色制服的人穿梭在水产品区经营户之间,他就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枝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黎长喜。
黎长喜今年58岁,现在离退休也只有短短的两年不到的时间,作为一名从事市场监管多年的老干部,无论是以前的枝城工商所,还是现在的枝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他都一直扎根在枝城,扎根在市场监管第一线。
黎长喜每天七点准时到环城大市场,休息日也是如此,“禁渔”行动以来,他对集贸市场及周边的水产品经营户,家家到、户户落,每到一家都逐一查看商品、询问购货渠道、记录检查情况,并要求经营户逐一签字确认,遇见有疑似渔获物,都会仔细查询来源,按流程处理,“这些经营户对我跟自家人一样熟悉,但是对我每天的检查也是又爱又恨,好在大家都很理解,也很配合。”
啃下“硬骨头”——陆城市场监管所陈正刚
陆城位于长江与清江的交汇处,河流水面1082.61公顷,水资源、渔资源丰富,陆城区域各集贸市场、超市常年有清江鱼、野生鱼销售,本地餐饮业也以长江鱼、清江鱼、野生鱼为卖点吸引顾客,有根深蒂固天然、野生理念。
自开展“禁渔禁捕”行动以来,陆城市场监管所严密组织,按照5大监管片区在辖区内对市场及水产品经营户、餐饮单位及渔具店开展清查整改。
对“涉渔”经营主体的清查整改,第一巡查组辖区内鱼类经营户最多、最集中,在工农路市场开展禁渔宣传活动中,该组市场监管人员向某野生鱼经营户进行宣传时,对方抵触心理较大,生怕没了野生鱼噱头影响生意,表示不换招牌,不支持停止售卖野生鱼,身为陆城市场监管所的副所长、又是组长的陈正刚多次上门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向该经营户宣传国家禁渔禁捕相关政策法规,普及长江禁捕退捕政策,引导其接受发展新理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最终得到经营户理解,考虑到该经营户生意繁忙、家务事也较多,陈正刚主动提供服务,为经营者店面招牌取名、测量、定作及更换全程服务,最终啃下这块“硬骨头”。
于细微处见真章——红花套市场监管人员的“禁渔”故事
今年9月17日下午3点多,红花套市场监管所两名执法人员姜蓉、李海龙来到了鄢沱、大溪村,对涉渔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监管检查。
他们检查的第一家餐馆是红花套镇某山庄,进入山庄后,两名执法人员对山庄内的食品、菜单、索证索票及相关台账进行了检查,之后又继续检查了另外几家餐馆。
检查完毕,姜蓉却对李海龙说:“小李,我们等下还是要到某山庄去一下”。第二次来,执法人员果然发现了“猫腻”,原来,广告牌最下面有一行很小的字——清江野鱼。随即,他们找到山庄工作人员,将该招牌上的“清江野鱼”字样进行了清除。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33人次,检查相关“涉渔”经营主体5954家次,发现违禁渔具、渔药信息89条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纠正和拆除“涉渔”菜谱802个、招牌96块、广告12条,发放宣传资料共6610份,多次牵头与市农业农村局、市环保局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渔具经营主体清查整治,立案1起,处罚款240.00元。(通讯员 李永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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