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网站10月28日消息,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从进口俄罗斯3艘捕捞渔船和荷兰1家冷库水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
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
俄罗斯PROEKT-1GELALTD
(注册编号为CH-03P)、
DARLALLCSEVNAUCHFLOT
(注册编号为CH-31R)、
GULDRANGURSAAMILTD
(注册编号为CH-63D)
3艘捕捞渔船
和荷兰DAALIMPEX HARLINGEN BV
(注册编号为NL6614EG)
1家冷库的进口申报1周,
期满后自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