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 点赞好法官

“感谢法院,感谢郑兰武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近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来自执行申请人喻某的感谢信,对自己与被执行人周某的一桩交通事故纠纷圆满执结表示感谢。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周某驾驶机动车将申请人喻某撞伤,造成喻某颅脑受损,事故发生后周某驾车逃离现场。喻某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周某赔偿喻某各项损失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未按判决履行。

2017年初,喻某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采取措施,查控被执行人周某的财产。但通过网上财产查控,未发现周某有财产可供执行。为了能够顺利实现申请人的权益,执行法官未轻言放弃,找到周某,从“情与法”的角度对周某进行了教育和劝说,敦促周某履行赔偿义务。

周某认识到法律责任不能推脱,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鉴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又组织双方对赔偿款项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周某在履行过程中,均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期支付了每一笔款项。今年11月,喻某领到最后一期赔偿款,历时三年,该案终于执行完毕。

“感谢信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坚持为人民司法,提升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更有获得感。”该案执行法官郑兰武说。(通讯员 覃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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