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喜讯!宜都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宜昌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宜都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枝江市首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截至目前,宜昌市“全国文明城市”增至3个,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在此前公布的名单中,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共133个,我省十堰市、鄂州市、荆门市、枝江市、竹山县、丹江口市入选;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151个,我省武汉市、宜昌市、大冶市、宜都市入选。其中,宜昌市于2011年在全省率先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成功摘得“三连冠”;宜都市于2017年摘得全国文明城市奖牌,此次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枝江市则是今年首次迈进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宜昌市全国文明城市数量继续在全省保持第一。
自2017年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以来,宜都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文明之城、宜居之城、好人之城、志愿之城、幸福之城、健康之城,实现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持续提升。在省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全国文城市复查和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中,宜都市均取得优异成绩,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连续4年全省第一。
为“全国文明城市”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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