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使用和我省首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关情况。
目前,国家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112个品种,大多是高血压、精神病、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价格平均降幅54%,最高降幅达96%。目前,这三批集中采购均在湖北落地执行,可节约全省患者药品费用13.3亿元。
省医保局副局长高忻:“目前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已达到试点扩围约定采购量的150% ,总体进度明显好于预期。”
中选药品涉及到湖北9家药品生产企业,有12个品种、17个品规。如何保证降价不降质,发布会上,省药监局介绍了对中选药品的监管措施。
省药监局一级调研员尹先国:“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检查行动,对省内已中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7个品规药品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和全覆盖抽样检验,对中选企业实施'一企一档'管理。”
省卫健委副主任柳东如:“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同时加强药师在处方调剂审核中的作用,促进优先选用中选药品。”
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确定的改革总体原则指引下,湖北结合自身情况,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充分的医用耗材进行了首批带量采购,中选的3类医用耗材价格平均降幅85%,集采结果已于10月底在全省落地执行,预计节约医疗费用6.5亿元。
省医保局副局长高忻:“下一步还将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准入挂网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