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分步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自2020年12月21日起,我市纳税人已能成功接受外地开具的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21年1月21日起,可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据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戈宜峰介绍,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渠道领用电子专票,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远程交付电子专票,全程网上办理,“电子专票的管理成本更加低廉,纳税人使用免费的“税务UKey版”开票软件即可开具电子专票,能够减少纸质专票产生的打印、交付、保管等费用负担。”
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样式更加简洁、签章手段更加先进,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宜都融媒记者 李迪雅 实习生 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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