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枫桥”二字,大多数人想到的是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诗中的“枫桥”在古城姑苏,也就是现在的苏州。
其实,在浙江诸暨也有一个枫桥。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镇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由此诞生。这里也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试验田。
这是浙江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曾到这里调研。
2020年4月的一天,枫桥镇枫源村。
“老楼,跟你反映个事,我们这边铺的自来水管道大小好像不对,抽空来看看吧!”枫源村村民一通电话,拨打给了村监委会主任老楼。“知道了,我马上来一趟!”老楼答应道。
原来,那时枫源村正在实施饮用水改造工程,因为施工路线长、点位分散,又事关群众生活,兼任村级监察信息员的老楼便发动村民一起监督。收到的30余条信息经老楼分类处置,再由村“两委”集体复核,做出相应处理,既保证了工程落地的质量,也让全村齐心搞建设的氛围愈加浓厚。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也是它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时间跨越57载,“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走出诸暨,走出浙江,走向全国。
近年来,各地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避免了矛盾升级。2019年全国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30%,集体上访人次下降31%。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说,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在“枫桥经验”的启示下,各地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有了崭新实践。
在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推出的“一码解纠纷”平台上,社区居民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矛盾纠纷就可以智能分流到职能部门进行处理,还可以随时查看办理进度;在北京延庆珍珠泉村,每周一下午“法律门诊”准时开门,村民们围坐在律师身边,咨询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在上海长宁区新华路街道,“15分钟社区生活圈”营造低碳、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打造开放、便利、共享的居住空间品质;“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国多地落地生根……
“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已成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