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发布最新通知:节日补贴、错峰放假、分级分类管理

春节临近,

为加强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

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

湖北多地发布有关事项通告:

宜昌关于扎实开展

“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了巩固防疫成果,稳定企业现有岗位,保障用工不流失,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总工会 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省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鄂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扎实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送爱心。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领导在春节期间,要带头开展“稳岗留工”大走访,深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慰问留宜外地务工人员,并送上“节日礼包”,所需资金可从春风行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向在外务工人员发出一封“节日慰问信”,送上家乡的新春祝福。市县两级总工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职工专项行动”,突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工地,开展“暖心三送”活动,送年货礼包、送防疫物资、送留岗红包。让外来人员感受到宜昌的温度,彰显宜昌开放包容的文明城市形象,吸引更多外来人员在宜就业创业。


二、留守家庭送温暖。各地人社部门主动协调配合当地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异地过年的务工人员家庭进行上门慰问,通过家访、慰问等方式,为留守儿童和老人提供多样化的帮助,送去党和政府对留守家庭的关爱。


三、稳定生产送关怀。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等“停不得”企业,强化用工调度保障,指导其制定好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倡导企业领导与职工同团年,党员与职工结对子,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确保生产生活稳定。


四、提升技能送补贴。支持企业在春节期间组织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培训,以训提能、以训稳岗,企业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理论知识可采取“互联网+”形式在线学习,人社、工会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纳入以工代训范围,落实以工代训补贴


五、走进乡村送岗位。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通过“情系宜昌·网络直播带岗”“走进乡村·就业局长推岗”和“创聚宜昌·创业招孵拓岗”等活动,送岗位、促就业,对重点群体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促进人岗匹配。


六、返岗复工送服务。加强与劳务协作省市的对接,共同引导和鼓励宜昌籍劳动力“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务工地过年、错峰返乡,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防疫风险。对于已返乡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节后“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


七、维护权益送保障。加强协商协调工作,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妥善安排就地过年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落实春节期间福利待遇。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八、科学防疫送健康。积极配合本地卫健部门开展防疫宣传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减少人员流动、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倡导用工单位向留宜务工人员发放防疫礼包。对外地留宜过年务工人员中符合重点接种人群对象的,优先免费安排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九、文化惠民送温暖。主动协调本地文化旅游部门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倡导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各类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工会场馆等场所,在春节期间免费开放。倡导我市春节期间不歇业A级景区以及酒店、旅行社等行业,针对留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优惠活动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注重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和《人社部门开展“稳岗留工”大走访情况统计表》,于2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


邮箱:4261363@qq .com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总工会 

宜昌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月26日


荆州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

健康提示

(2021年1月26日)


       春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个健康、安全、有序、祥和的春节,现就荆州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如下:


一、纳入防控工作的返乡人员范围


(一)本提示所指的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以及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群”)中从省内其他市州返回我市的人员。


(二)境外来(返)荆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荆州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荆州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二、返乡人员防控措施


(一)返乡前

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并及时了解我市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在返乡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向目的地村(居)委会如实报告。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返回城市人员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返乡途中

返乡人员应合理安排返乡行程,加强个人防护,返乡途中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近就医,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配合乘务人员做好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目的地村(居)委会。


(三)返乡后

返乡人员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同时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人员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串门、不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非必要不出门、非预约不出游,提倡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


       倡导大家就地过年!!


2021年1月26日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1号)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剧,聚集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反弹,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应带头就地过年,倡导市民、在荆务工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行。


二、在境外的荆门籍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确需返荆的,出发前至少提前一周向户籍地(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抵荆后,“点对点”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并进行1次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无异常解除集中隔离,再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解除居家隔离,纳入健康随访。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的荆门籍人员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的荆门籍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到荆返荆后,实施集中隔离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结果无异常解除集中隔离,转入14天居家隔离管理,并跟踪做好健康随访。


四、居家隔离人员由村(社区)落实“五包一”包保措施,发放告知书,明确注意事项,安排专人每日开展2次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须外出的,经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批准范围内活动。


五、国内低风险地区的荆门籍人员,倡导就地过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跨市州返乡重点人员(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需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返乡后迅速采样检测;上述返乡人员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在返乡后第7天、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荆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暂停开展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50人以上会议、会展、体育赛事、演出以及所有节日祈福、各级各类线下培训等活动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行,举行时严格落实参加人员信息登记和各项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影剧院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应按照75%比例控制流量,做到人员不扎堆、不聚集。


七、提倡居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居民应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前往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政务大厅、汽车站、火车站、网吧、影剧院、宾馆酒店、酒(茶)吧、歌舞厅、餐馆等人员密集密闭场所,应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保持一米间距等,相关场所对未戴口罩人员可拒绝进入,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对未戴口罩人员可拒绝乘车。


八、提倡居民不在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货物,接收快递包裹时,应佩戴手套,进行外包装消毒,不将外包装带进起居室,严防由物及人的传染。


九、各药店应建立购买抗病毒、抗生素、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禁止向无医院处方者出售上述药品。发现购药者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指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后就地隔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120或符合防护条件的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诊室)按相关流程规范处置。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药店要依规予以处理。


十、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及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民营医院严禁接诊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对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详细登记就诊人员信息,不得任由其离开,并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后就地隔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120或符合防护条件的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诊室)收治。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医疗机构要依规予以处理。


十一、居民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在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亲戚朋友、邻居同事等有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十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广大居民应开展“干干净净迎新年、健健康康过春节”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运垃圾杂物,清除病原微生物滋生环境。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7日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1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严峻复杂,为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平安度过春节,提倡广大市民春节期间非必要不返乡、不流动。同时,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对春节期间确需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乡。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从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存有较大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的场所和行业工作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乡。返乡前请提前告知返回地村委会(社区),如实报告个人职业、健康状况、返乡时间、所乘交通工具等信息。各地村委会(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查验上述返乡人员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证明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境外来黄返黄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继续按有关防控政策实行闭环管理。


二、返乡后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上述人员返乡到家后,须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由村(社区)组织、乡镇(街道)采样、县(市、区)检测。返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单人单室居住,每天自测体温两次,不外出、不流动,确有必要外出的,须报告村委会(社区)后在报告范围内活动,并做好个人防护。回乡居住停留时间不满14天的,以实际停留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三、返乡后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外人员返乡后,请自觉遵守返回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后第一时间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到村委会(社区)查验报备,积极配合所在村委会(社区)信息核实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村委会(社区)。返乡期间,请缩小活动范围,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提倡通过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拜年。鼓励市民举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及个人。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40号通告继续有效,有关要求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30号)


       为切实做好我市冬春季返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入防控工作的返乡人员范围


(一)本通告所指的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以及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群”)中从省内其他市州返回我市的人员。


(二)境外来(返)鄂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鄂州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来鄂州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二、返乡人员防控措施


(一)返乡前

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并及时了解我市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在返乡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向目的地村(居)委会如实报告。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在返乡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


村(居)委会提前对返乡人员摸底排查、建档造册,并主动告知当地健康管理政策;认真登记返乡时间、地点、所乘交通工具、职业、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返乡途中

返乡人员应合理安排返乡行程,加强个人防护,返乡途中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近就医,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配合乘务人员做好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目的地村(居)委会。


交通运输场所要主动提供消毒、洗手等便民服务,做好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宾馆、酒店等对入住旅客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发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并采取临时留观措施。


(三)返乡后

返乡人员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同时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村(居)委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返乡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健康宣教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对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立即组织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对有发热等症状的返乡人员,村(居)委会要立即组织留观和报告,乡镇(街道)2小时内将病例转运至发热门诊规范处置。


三、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一)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等活动,控制集市规模和频次。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严格环境监测与消杀,定期开展环境抽样检测,加强重点场所和物品消杀工作。


(三)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作用,加强症状监测,落实发热病例首诊负责制,实行闭环管理。


(四)药店严格执行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销售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相关药品销售量监测和报告工作。


四、组织保障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登记、反馈、宣传、服务等工作。实施精准科学防控,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突出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保持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来随返随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来随返随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梳理如下:


一、入境人员


境外来随返随人员已在口岸城市集中隔离14天的,来随前,须主动联系目的地村(社区),实施点对点闭环转运接回。返回后,当地社区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并在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解除社区管理。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出行的,需提前联系目的地村(社区),来随返随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随返随后离开地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集中隔离期间免费进行2次核酸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期满后及离开中高风险地区超过14天的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由所在村(社区)组织免费进行1次核酸和1次抗体检测。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跨市州重点人群


外省低风险地区和省内跨市州重点人群来随返随人员(重点人群特指: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于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来随返随的,应在出发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来随返随前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提前与目的地村(社区)联系报备;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将情况报告目的地村(社区);到达后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除上述一二三类人员外,外省低风险地区来随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温正常,可安全有序流动。


       来随返随人员来随途中、在随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须及时就近就医,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村(社区);入住酒店、宾馆等场所人员,需主动配合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仙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3号)


      为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减少疫情输入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将以下四类人员纳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境外来仙返仙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来仙返仙人员,省外低风险地区来仙返仙人员,省内重点行业来仙返仙人员(包括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场所、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二、管理措施。


(一)境外来仙返仙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仙返仙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二)省外低风险地区、省内重点行业返乡人员,返乡前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途中应做好自身监测,加强个人防护;返乡后第一时间到村(社区)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核酸检测2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费用自理。


     返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身体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7日

潜江发布关于春节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39号)


       为切实做好潜江市冬春季返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潜人员、省内来(返)潜的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检及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和福利机构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二、境外来(返)潜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潜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来潜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四、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返乡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向目的地村(社区)如实报告。返乡人员应在返乡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


五、返乡人员应合理安排返乡行程,加强个人防护,返乡途中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近就医,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配合乘务人员做好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目的地村(社区)。


六、市内各交通运输场所要主动提供消毒、洗手等便民服务,做好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宾馆、酒店、民宿等对入住旅客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发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区、镇、街道并采取临时留观措施。


七、返乡人员在返乡后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同时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人员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八、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登记、反馈、宣传、服务等工作,用心用情做好返乡人员的防控管理和健康服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


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0号)


       为全力保障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26日)在潜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引导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情留工,让外来务工人员留在潜江安心过年。


二、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多种形式“送温暖”活动;鼓励用工企业为留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红包”,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年夜饭,让留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


三、对春节期间留潜过年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在建项目的外地务工人员,每人给予500元留潜节日补贴。由企业汇总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发放。


四、对春节期间企业自主新招非潜江籍员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招工补贴。由各区、镇、街道汇总后向市人社局申报发放。


五、春节期间企业组织留潜外地职工参加以工代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80元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落实。


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直播带岗”活动,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特色鲜明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推进求职招聘线上线下双渠道运行,加强人岗匹配和精准服务。


七、全市博物馆、图书馆、市民体育中心、青年之家等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全部免费开放;留潜过年的外地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市内所有公交线路(2月11日—17日);凭身份证及健康绿码可免费游览市内景区景点(2月11日—26日);凭市内企业务工证明在全市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急诊挂号费,健康体检七折优惠(2月14日—21日);可免费获得20G/人的流量包(2月1日—10日发放,由企业汇总后报市经信局组织落实)。


八、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村(社区)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九、对春节期间留潜过年的外地困难务工人员有医疗、生活、居住等需求的,及时给予临时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安排、提供临时住所等服务保障。由各区、镇、街道汇总后报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组织落实。


十、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倡导全市居民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积极营造就地过年的良好氛围,落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

神农架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1月27日)


       为减少我区春节期间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境外来(返)区、已在第一入境地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按规定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分别在第7天、第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且检测无异常的,报经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分别在第7天、第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


3、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返)区,以及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群”)的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区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期间由村(社区)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提前报村(社区)审批,做好个人防护。


4、外省低风险地区来林区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提前向主管部门或社区报备,提倡携带好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和大数据行程卡来区,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在林区停留时间超过7天(含7天),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省内低风险地区非重点人群来(返)区人员,提前3天告知目的地村(社区),凭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和测温正常后即可通行。主动加强自我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6、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被隔离者最好拥有独立房间,保持房门随时关闭,拒绝一切探访。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所在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由包保干部陪护,在批准范围内活动;服从、配合所在地社区(村)进行核酸、抗体检测。隔离对象家庭成员要督促、提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自觉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況及时报告包保干部;不与隔离者同桌用餐,共用餐具,随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接触隔离房间物品时先消毒再清洗。


7、对居家隔离包保责任人要求:在所在地社区(村)网格员、医务人员、警务人员、下沉干部组成的“四包一”网格工作小组机制基础上,每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要明确一名包保干部,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告知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规定、规范,宣传传染病防控法律知识,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排忧解难;督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健康监测结果;督促对观察对象所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8、各乡镇、村(社区)要全面摸排来(返)区人员信息,认真登记来(返)区时间、地点、所乘交通工具、职业、旅居史、健康状况等,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分类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


9.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倡就地过节、网络拜年,减少走亲访友,避免人群聚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神农架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