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作四天半
是不是听上去很美好?
近年来,部分地区开始试行
4.5天弹性工作制
今后会被“官宣”推广吗?
人社部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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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确回复:“四天半工作制”
不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
近日,人社部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中明确指出↓↓↓
人社部:现行工时制度符合现实
劳动者每年有120-130天休息休假
人社部指出,现行工时制度和标准,是综合考虑我国人口、就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的,有利于实现劳动者身体健康权、休息权与就业权之间的平衡。
同时该标准符合国际劳工组织1935年通过的《40小时工作周公约》和1962年《缩短工时建议书》提出的逐步缩短工作时间至每周40小时的要求,与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工时水平基本一致,是一种比较先进和科学的劳动标准。
弹性休假落地难,或成为特有福利
此前对于弹性休假,大家争议最多的是,“2.5天弹性休假”究竟是福利,还是口号?多出半天假,是否意味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能否落实、如何落实……
此次,人社部尤其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