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行动】25条硬核举措!宜都市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宜都建设的实施意见》

“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使清风正气浸润充盈宜都大地。” 2月19日,宜都市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宜都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清风正气、廉润宜都”品牌。

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强调建设“清廉湖北”,并将“清廉湖北”建设纳入我省“十四五”规划。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对清廉湖北建设作出部署后,宜都市委第一时间研究谋划,出台清廉宜都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方略和“路线图”,积极探索清廉湖北建设的实践样本。

《实施意见》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清廉宜都’建设的25项主要任务,旨在推动清廉元素向各个领域和层面渗透、向广大社会成员拓展,促进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为宜都加快实现‘三示范四节点’目标营造良好环境。” 宜都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孙家武介绍。

“清廉宜都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提供了创新载体。”陆城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周蓉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们基层推动执行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对标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充分激发基层监督效能,广泛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单位和清廉村居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得到精准落实。”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开展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校园、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创建,并将创建成效纳入各项考核考评,对推进清廉宜都建设履职不力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将由市委书记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