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执结一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宜都融媒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执结一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将5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执行到位。

2014年,施某在被执行人宜都市某劳务公司工作期间,于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被依法认定为工亡,但该劳务公司并未给施某交纳工伤保险。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判决该劳务公司赔偿其妻儿丧葬补助金16515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元,两项合计555615元。但在判决生效后,该劳务公司并未给付赔偿款,施某妻儿只好在2019年6月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自2015年12月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无银行存款,也无固定资产可供执行。因公司的股东马某(董事长、经理,现年73岁)、向某(监事,现年62岁)年龄较大,市人民法院到其户籍地未找到相关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公司的财产信息和股东下落,使得本案的执行举步维艰。

为了打破执行僵局,执行人员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取公司注册登记、股东的出资和验资评估、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变更登记等信息;到与该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公司查询业务往来明细;到银行调取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通过查找到的资料来判定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履行能力时,执行干警发现马某,向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发现该公司成立时的股东马某甲、赵某有抽逃出资的行为,遂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追加马某甲、赵某为被执行人,对马某甲、赵某的财产采取了执行保全措施。

不久之后,马某甲、赵某因受到执行压力,主动要求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由马某甲、赵某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50万元赔偿款。(通讯员 张阳)

责编:毛紫薇

审核:黄金波 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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