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 依法“护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设网络保护一章,对网络环境管理、相关企业责任、网络沉迷等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期《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20日,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9.89亿,其中未成年人占比达21%。如何强化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避免不良信息误导青少年,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影响学业及身体健康,是摆在家长、学校、社会的共同难题。

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政府及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互联网平台和企业进行严厉惩戒,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但是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更需要监管执法部门在精准研判、精准打击上出重拳,对群众呼声强烈、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安排部署的“新风2021”集中行动中,就将“深层清理网上对未成年人具有诱导性的不良内容”“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等群众关注的重点、网络治理的难点作为“护苗2021”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需要在精心、精细、精准上下功夫,需要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护苗”“育苗”体系。近日,宜都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联合网信、教育等10个部门成立“护苗联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护苗•四位一体”工程,通过开展好市场护苗、网络护苗、文化护苗、法治护苗等系列活动,从机制建设上推动“护苗”常态长效,共同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对互联网平台和企业来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也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和消费管理等功能,坚决不留漏洞、不钻空隙,真正发挥好青少年模式等限制功能效果。家长作为未成年人上网的“第一责任人”,应在日常生活中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安排网络时间,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监督和引导。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用网、规范用网;深入清理有害信息,依法严查严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正面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关心关爱的社会氛围,才能真正为“幼苗”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作者: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