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严处!

近期,宜都市公安局通过交通集成平台预警拦截,查处两起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1:6月17日,邓某(女)驾驶号牌为鄂EKXXX3在小型轿车在杨守敬大道行驶,被执勤民警拦截。经查,邓某曾于2021年3月12日因饮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其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且其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

处理结果: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邓某两项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案例2:6月18日,段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鄂E4XXX2的小型轿车在S254省道枝城路段行驶,被执勤民警拦截。经查,该机动车已超过检验有效期,段某曾于2021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其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

处理结果: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段某两项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200元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责编:刘娟

审核:党艳秋

投稿邮箱:yidu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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