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清风护航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结合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系统梳理当前监督要点,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让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纪律保证。

“正负清单”指引政商交往。出台《亲清新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正面清单”明确“有所为”8项活动,“负面清单”规定“不可为”8项内容,为党员干部与企业的交往行为标红线、划底线。

“任务清单”监督对标把脉。聚焦跟进监督政策落实、监督保障“四增”服务、监督督促转变作风等方面,下发《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跟进监督的通知》,将104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各相应责任单位和监督小组,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列表立项、挂图作战、跟进监督、销号管理。

“四式监督”靶向发现问题。精准运用“嵌入式”“体验式”“点穴式”“提醒式”四式监督法,紧盯基层便民服务改革、“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四增”工作职责及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聚焦政策堵点、服务痛点、优化难点问题,逐环节跟踪督促责任部门解决落实。

“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日常监督、派出监督、部门监督和巡察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把营商环境工作纳入2021年常规巡察的重要内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督查办从市场主体末端倒查,实现精准监督执纪。

“容错免责”激发创业动力。对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因为主动服务、改革创新而出现的工作失误和问题,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启动“容错免责”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案例反思”推动以案促改。下发《事情办好了,为什么企业的心却寒了?》案例通报,以三问“去哪了?”,督促全市各单位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对照自查,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1年以来,全市召开营商环境监督推进会4次,针对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8个监督小组深入各责任部门开展“四式监督”45次,一线监督各基层窗口18次,下发交办单1期,发现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15个;针对“一刀切”式落实贴息贷款政策、公职人员违规开展营利活动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问责1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发送监察建议书2份,通报曝光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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