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县乡村三级换届,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现就倡导如实举报、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提示如下:
一、正确行使监督权。换届选举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欢迎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对身边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发现党员干部存在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中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好促进工作。
二、如实反映问题。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猜测性举报,以及仅列举违纪违法名称,没有具体内容的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一般不予受理。倡导信访人实名举报,以更好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对实名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快收快处,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典型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良好换届风气。
四、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以适当形式予以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对故意捏造事实、造谣污蔑、恶意诽谤、诬陷他人等严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中共宜都市纪委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