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切实解决好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现将宜都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内容公示如下:
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范围:2020年以来政府投资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等项目。
时间:2021年8月至12月底。
整治内容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二)未按照部、省、宜昌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
(三)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存在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
(四)存在群众反应强烈的“豆腐渣”工程。
(五)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
(六)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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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