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宜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长胜同志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14日宜都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宜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定:宜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长胜同志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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