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宜都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宜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定:宜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长胜同志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9月14日宜都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宜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定:宜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长胜同志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