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会,表决通过《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决定

9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4人,实到4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长江保护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的决定》,审议批准《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应勇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生态环保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应勇讲话指出,湖北是水资源大省,既有丰沛的资源优势,也有加强水生态治理、水资源保护的重大责任。

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长江保护法及我省贯彻实施决定,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生态环保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要按照长江保护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抓紧做好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既要用好水,更要护好水,管好拧紧“水龙头”,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打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社会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应勇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专题询问形成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要加强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要持续深入查找全省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社会环境,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

应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要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一体推进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

应勇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追逃追赃的决策部署,持续释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

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一体推进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

要全力支持省监委依法履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不断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要切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各方面,对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应勇强调,要切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要严把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

要依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严明换届选举纪律,对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万勇、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马国强参加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侯淅珉,副省长赵海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