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党员、群众: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全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选出您心目中合格领头雁,事关我市改革发展,事关基层政权巩固,事关群众福祉,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基层治理,意义十分重大。为便于广大党员群众了解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我们要选哪些人?
省市明确了村(社区)“两委”干部“双好双强”标准,即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敢于奉献、敢闯敢拼。
哪些人不能选?
根据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任职资格联审办法>的通知》,以下情形不得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的;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的。
我们应该怎么做?
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拉帮结伙、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候选人条件,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有奉献精神、有公心,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同志要积极报名参选,公平公正公开参与竞争。全体党员群众要以高度的党性和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认真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做到不图一时一己私利,不被宗族宗派势力左右,投公正票、投良心票、投正义票,真正从“好人”中选“能人”,选和老百姓一条心的人,实现“选好一届,受益五年”。
哪些事我们不能做?
省市就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通过吃请、发微信红包、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以及采取口头承诺当选后给予特殊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三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及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四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参选人谋取职位说情、打招呼,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五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以及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挑拨宗族关系制造事端等不正当活动;六是严禁以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等违法手段破坏和妨害换届选举工作;七是严禁简化、更改换届选举程序和步骤,走捷径、搞变通;八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九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置、侵占集体资产,或违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十是严禁换届后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我们相信,全体党员群众一定会以更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充分珍惜和用好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公正、公平、负责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党员群众的热情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能够圆满完成。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线索反映地址:市党政综合大楼七楼组织部
咨询监督电话:0717-4810171
宜都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