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希泉:“永爱中华 此志不渝”

当新中国即将诞生之际,有位中共中央的特使亲自将一封毛主席的邀请函面交曾经被其誉为“华侨旗帜 民族光辉”的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请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位特使就是后来曾经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侨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庄希泉同志。

庄希泉(1888-1988),福建厦门人。早年加入同盟会,曾三下南洋为革命筹款。在新加坡,他发动、组织华侨反对英国殖民当局迫害华侨的教育苛例,因而入狱,后被驱逐出境。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庄希泉和夫人余佩皋以国共合作的中国国民党福建省党部执行委员的身份,组织成立“厦门国民外交后援会”,发动罢工、罢课,抵制日货。日本驻厦门领事馆借口其父曾在台北设有商号,称他为日本“属民”,将其非法关押在鼓浪屿日本领事馆的地下监狱,对他威逼利诱,要他悔过,但他宁死不屈,坚决拒绝,后被押送到台湾囚禁了9个多月。经闽台各界多方营救获释后,庄希泉设法返回内地继续参加大革命,并在上海《新闻报》上公开声明:“我是中国人,不是什么日本属民!”还特地改名“庄一中”,寓意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属于中国的,自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庄希泉在上海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并在菲律宾与爱国华侨王雨亭创办《前驱日报》,宣传抗日。为此,他于1934年在厦门再次被捕入日本领事馆的地下监狱,遭严刑拷打,坚贞不屈。1937年全面抗战开始后,庄希泉在香港主持闽台抗日救亡同志会,救济难民、筹集款项,联系、介绍海外进步青年到延安参加抗日战争。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他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安排下从香港转移到了广西桂林。当广西中共地下党组织遭到破坏、面临危难之际,他冒险设法将在香港的全部家产抢运变卖,将款项悉数交给党组织作为抗日活动经费。在抗日战争的后期,庄希泉在桂林、贵阳、重庆发起成立闽台协会,帮助其弟弟、盟军136部队星马地区副主任庄惠泉上校,组织、派遣熟悉新加坡、马来亚语言和情况的爱国归侨赴当地发动抗日游击战争。在重庆,他还与其他同志联合创办织布厂和建光行,借以掩护革命同志,支援抗日战争。

1982年,经中共中央直接批准,庄希泉以95岁的高龄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共正式党员。为此,他为自己立下了终生的诺言——“永爱中华,此志不渝!”1988年,庄希泉走完了他的百年人生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