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宜都市税务局五眼泉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宜都税五限改〔2021〕94号

宜都市心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5810581397776)

你(单位)2021-07-01 至2021-09-3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7-01 至2021-09-30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7-01 至2021-09-30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7-01 至2021-09-30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7-01 至2021-09-30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