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
左某于2017年注册“湖南某网络科技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开办了网站。因公司业绩一般,左某利用网站打起了歪主意。2019年起,左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该网站上“新闻资讯”和“娱乐投稿”等板块发布色情淫秽视频的链接网址供网友下载观看,并根据视频内容、数量,设置不同的付费标准,左某据此牟利约2000元。2020年11月,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零陵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其注册开办的网站发布可下载107部淫秽视频的链接,并据此收取费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