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首违不罚” 释放执法温度

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宜都市税务局紧密围绕精确执法和精细服务相关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打造“有温度”的税务执法方式,宜都市税务局根据新的《行政处罚法》中明确的轻微税务违法行为可适用“首违不罚”原则,在宜昌市率先对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进行梳理,结合宜都本地实际整理出宜都版《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通过湖北宜都网、政务公开平台、税企服务QQ群、微信群等平台对外进行公布。

清单中列明了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15项发生频率较高的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明确纳税人由于首次办理登记、更换财务人员等非主观故意而导致的上述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只要是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期限内主动纠正的,税务机关便可根据“首违不罚”原则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在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同时一并告知纳税人,为纳税人提供一个立行立改的“容错机制”,通过推动“柔性执法”给纳税人提供更直观的认知感和更入微的体验感。

今年以来,宜都市税务局根据“首违不罚”原则共对98家纳税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这些纳税人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改正,通过“有温度”的税务执法方式,既规范了纳税人涉税行为,规避了涉税违法风险,同时也降低了纳税人税法遵从成本度,减少了对纳税人的负面影响。(通讯员 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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