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李广彦、曹勇、锦华)11月18日,湖北省水利厅在武汉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通过了《宜都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这是自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省水利厅《湖北省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后,全省首个县域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宜都市位于长江与清江交汇处,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多年来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通过省级审查后,今后凡是宜都市辖区内除了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负面清单以外,需要兴建自备水源取水的建设项目和个人,共享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从而进一步简化取水许可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为宜都市争创 “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提供强大助力。
据了解,我省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旨在明确行政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目标、项目准入水效标准清单和相关管理要求等。是将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由单体把关向整体把关、由申请后评审向申请前服务的重大转变,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保证项目尽快落地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