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人:本月起,这些户籍类业务可“跨省通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按照公安部《关于传发〈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及《关于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的通知》部署要求,纵深推进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2021年12月1日起,宜都市公安局11个户籍窗口全面启动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事项。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对标公安部试点方案,宜都市公安局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实现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可在迁入地“一站式”办理落户手续、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适用事项及应用场景 #

户口迁移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跨省通办”。


开具户籍类证明

居民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只需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通过内部协同办理的方式一站式完成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的出具,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愿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受理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仍会按原规定办理户籍业务。

责编:刘娟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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