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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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政策中
10天育儿假假期是怎么算的,
假期指的是工作日,
还是包括周末、节假日?
需要一次性休完吗?
对此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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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月6日省卫健委印发的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规定,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
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从子女出生之日起,
按照自然年度计算。
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
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
可以一次性使用,
也可以分次使用。
育儿假不包含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若您仍有疑问,
欢迎致电宜昌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