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不小心把身份证弄丢了

正好碰上有急用

怎么办?别急!

这就来帮您


湖北公安再添办证服务新举措

自2023年11月13日起

湖北省开通申领

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

受理网点

外省群众可以在湖北省公安机关任一户籍窗口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申请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时限

受理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等方式领取证件。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


湖北省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户政业务已实现“跨省通办”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户政类“跨省通办”业务11万余笔,获得群众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