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精神在基层扎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发布《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文,书写了全省各地“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一线、助力社会治理的生动故事。近年来,湖北以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为抓手,着力提升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推动法润民心、解民忧、惠民生,让“法律明白人”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和源头活水,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上新台阶。

“法律明白人”是指村民中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愿意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员。如今,在广大乡村,“法律明白人”依靠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他们深入田间地头、村居院坝、集贸市场,主动参与村民议事、院坝会、村居环境整治工程,既是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法律法规的“讲解员”,也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硬核力量,也为法治乡村建设带来新“枫”彩。在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邻居土地纠纷如何调节、老人去世遗产如何分割、饲养的羊下雨天被电死找谁赔偿……群众遇到“家长里短”的琐碎纠纷时总会想到找“法律明白人”老汤。近年来,像老汤这样活跃在广大乡村地区的“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他们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村民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善用乡情、亲情、友情的资源,让矛盾纠纷的调解不仅依法、理性,更添了不少“人情味”。

培养“法律明白人”,选择基层典型是关键。学习身边榜样,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带头人,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选好普法工作队伍是基层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要坚持工作基准、严把遴选关口,统筹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各方力量,按照每村培育3-5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采取村民自荐或村“两委”推荐、乡镇党委初核、司法局考核的方式,建设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并为其授证授徽,实行持证上岗,亮出“身份牌”,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落实落地。

“法律明白人”自觉提升法律素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员是群众身边带不走的普法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参与者。及时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水平是重中之重。要继续加强“法律明白人”的培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律明白人”应知应会手册重要内容,纳入“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主要课程,有效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同时,针对当地乡村发展的特定法治需求,面向“法律明白人”提供精准法律指导,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化解基层矛盾。让“法律明白人”成为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

“法律明白人”做好基层普法宣传,让更多群众成为真正的“法律明白人”,共同营造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定期组织村民进行法治专题学习,并在村委会开设“法治课堂”,用邻里乡亲听得懂的“家常话”,引领村民学法、守法。例如,宜昌市司法局把法治知识编成小品小戏,以小故事讲清大道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宜都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明白人”通过“法治茶话会”“板凳上说法”“樟树下话法”“庭院中释法”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要鼓励“法律明白人”创新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开展务实管用、生动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就像一场“及时雨”,下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持续提升“法律明白人”培育质效,让“星星之火”点燃基层法治建设的“燎原之势”,助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宜昌宜都市“两江潮”网评团队、宜都市司法局 郑素)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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