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湖北宜都法院:护航工业园区发展 当好企业法治“护盾”

“拖了四年的纠纷,您不到一个月,就帮忙处理好了。”5月16日,宜都枝城工业园某大型环保企业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宜都法院枝城法庭,连连致谢。

一个服务大型工业园的法庭,一年约600件案件,其中半数为涉企案件。面对巨大挑战,法庭如何在枫桥经验实践中创新履职、护航企业发展?

关口前移:“诉前调”化解74件涉企案

“法官,我公司起诉的案件标的额较高,诉讼成本可能要大几十万,您能不能暂缓立案,先组织我们调解?”2024年1月,重庆某公司因与本地一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来到枝城法庭起诉,考虑到诉讼成本较高,便向法官提出了诉前调解的请求。

宜都枝城工业园某大型环保企业负责人送来锦旗(宜都市人民法院供图,央广网发)

法庭征得被告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并采取双方自行协商为主、法官提供专业咨询和“敲边鼓”“打辅助”的模式,最终使得纠纷圆满解决。

“我们在省下数十万诉讼费用的同时,也不必因对簿公堂伤了和气。”案件调解成功,双方公司负责人满意而去。

“法庭要真真切切为企业减负增效,助企纠纷化解‘零成本’。”枝城法庭负责人王伟介绍,为及时化解企业矛盾纠纷,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经常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开展庭前调解,“夜间法庭”助企不“打烊”。

立案不是起点,结案也不是终点。枝城法庭作为工业园区法庭,坚持做到“撤诉不撤事”——涉企案件关口前移,“诉前调”助企“加速跑”,“多点开花”成功化解多起涉企矛盾纠纷,既当好服务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店小二”,又做好维护企业合法正当权益的“护航者”。2023年以来,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化解涉企案件74件,总标的达910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1万元。

部门联动:解开民生案件“心结”

“我们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2024年4月,在枝城法庭调解室,一位来自东北的当事人拿着笔墨未干的调解书,激动地向法官和检察官握手致谢。

签订调解协议现场(宜都市人民法院供图,央广网发)

2022年至2023年7月,7名农民工从吉林、安徽、河南等地来到宜都,为当地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劳务,期间工资一直未支付到位。

2023年8月,该建设公司和一工程公司签订了《债务转移协议》,约定将全部农民工未支付工资转移给工程公司承担,但后期工程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反复催促无果后,张某和其他6名农民工前往宜都法院寻求救济。

法庭一方面联系被告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另一方面迅速启动法检联动机制,主动联系市检察院,召集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宜都市检察院制作了《支持起诉书》发放给原告当事人,枝城法庭向被告公司负责人讲解了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该负责人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法检工作,落实农民工工资。

在法官和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在两周内协商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农民工的“薪结”得以顺利解开。

近年来,宜都法院不断拓展“朋友圈”,在诉源治理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与检察院等其他政法机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出台《宜都市“法院+工会+仲裁”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制度,共同为基层民生保驾护航。2023年以来,法庭开展联动工作先后化解劳动争议41件,交通事故纠纷77件。

能动办案:为企业解困提供“加速度”

2020年,枝城某大型环保企业与济南某机械设备生产企业于签订了设备定作合同,购买石膏条板生产设备两套,约定期限加工并交付。

因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分歧,设备一直未能投产使用。期间,双方互相发函23次,各自在住所地法院诉讼一次,且经法院组织达成和解并签订了整改协议,但依然未能如期投产。现原告再次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设备,返还设备款,赔偿损失,标的高达500万。

立案后,枝城法庭负责该案的谢靓法官全面梳理审理思路:四年的极限拉扯,原告错失了市场先机,眼睁睁看着到手的订单“花落他家”;被告按原告标准定做的设备,一次次调试仍无法交付……

这次诉讼,没有赢家。承办人的脑海里,出现一连串问号:正常的审理周期,企业是否等得起?未知的胜诉权益,企业是否接受风险?有没有最优解,让企业损失实现最小化?

随后,承办人联系双方公司负责人。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六点,承办人经过耐心协调,劝解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将冷冰冰的谈判桌变成了温情的休憩地。

双方负责人在各自诉说四年的不易后,又换位体谅对方的付出。四年的怨气,最后在两位负责人惺惺相惜的握手中烟消云散。而这,距离立案仅仅不到1个月。

2023年以来,法庭化解的涉企案件共187件,标的额9870万元,案件平均办理时间27天。

“在每一件案子里面,为当事人多想一点,把每一步提前一点,找准服务企业的‘方向感’,就能跑出化解涉企纠纷的‘加速度’。”宜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杨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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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枝城法庭先后荣获“湖北省示范人民法庭”“全省先进法庭”、宜昌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荣记全省人民法院集体二等功、全市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被宜都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被宜都法院表彰为“先进单位”。庭长王伟曾被授予宜昌市首届“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荣获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等荣誉。(龙苗苗)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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