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汤立强)近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受理一起群众信访件时,发现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在代理公司注销登记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中介机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宜都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代办企业登记、验资、审计、资产评估、企业年检等业务的市场中介机构。该中介机构于2012年开始从事代办企业登记、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2021年11月,自然人董某通过微信委托中介机构法人代表张某代其办理宜都市某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该公司2018年首次注册登记及2020年11月变更登记均由张某代办),张某未审核也未要求董某提供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法律授权材料便接受其委托事项。在代办注销登记过程中,张某未取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授权,为图方便擅自在注销申请材料《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上伪造宜都市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签名,于2022年1月取得宜都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简易注销登记。张某在该代办服务中收取代办费1000元。
“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中介机构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罚单,对全市的中介机构具有警示意义。”宜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断深入,市场主体登记成本进一步降低、流程进一步简化,但一些中介机构或代办人受利益驱使,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现象时有发生,“代办登记中介机构是连接经营主体与登记机关的‘桥梁纽带’,各中介机构要合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服务、强化内部管理,以诚为‘尺’、便利有‘度’。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严厉打击各类提交虚假登记材料骗取登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主体登记秩序和良好规范。”
(责编:向姝 李华 审核:党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