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违法行为呈增长趋势,特别是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汽车保养等领域成为高发领域,暴露出虚假宣传、服务缩水、退款困难等问题,更有甚者,一些违法经营者关门卷款跑路,以预付之名,行敛财之实,恶意坑害消费者。在此,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或预付费消费时,应当谨慎理性消费,不要盲目冲动,不要轻信经营者的蛊惑,提高防范意识,谨防掉入消费陷阱。
一要认真查证商家的经营资质情况。《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需要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应当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满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并依法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消费者应认真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发放预付卡是否向商务部门备案,确保其有正常的经营资格。不要一味轻信广告和推销人员的吹嘘,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经营时间长的商家,降低消费风险。
二要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特别要关注商家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并确认是否允许消费者中途退款。如果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应提出修改要求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不能轻信商家口头承诺。
三要理性消费。商家出售的预付式消费卡一般根据预付金额来设置消费优惠幅度,预存的金额越多优惠越大,部分消费者往往在优惠面前产生了消费冲动,不考虑自身实际需要及风险承受力,一味追求高优惠,在消费卡上一次性存入较大的款额,给自己带来了消费风险。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商家超过限额属违法行为。同时,要注意保留充值凭证,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维权的证据。
四要密切关注。在预付式消费期间,要密切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质量。如发现商家存在经营异常、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要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或者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各位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有风险,大家在进行消费时一定要保持警惕,谨慎选择商家,签订书面合同,理性充值,关注商家动态,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将督促指导备案经营者明确必要信息,履行告知义务,做好售后服务。同时,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预付式消费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大家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