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诊所备案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诊所备案需要向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A002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 诊所备案申请表;
2. 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
3. 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4. 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5.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 诊所规章制度;
7. 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8. 药房的药品各类清单;
9. 诊所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10.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二、诊所必须要做到以下承诺
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要求。本单位(人)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承诺本单位负责人未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
2.承诺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诊所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3.承诺已具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并能正常运行。
4.承诺本诊所在岗医务人员身体健康。
5.承诺诊所配备基本设施设备及急救设备。
6.承诺完善诊所公示信息:诊所备案凭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并在诊所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普通诊所承诺提供至少1名注册护士的材料。
8.中医(综合)诊所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承诺提供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9.设医技科室的,承诺提供医技科室至少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附件: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