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宜都市范围内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宜都市境内全域范围。(含所有乡镇、街道及松宜矿区)
二、本通告所称不易降解祭祀用品,是指用不易降解的塑料、布料、纸张、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祭祀用品。
三、大力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方式缅怀故人,更加注重精神传承。
四、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五、对本通告规定,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对违反规定、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或举报。
举报电话:民政局:0717—4822257,环保局:12369
七、本通告自2018年1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