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器推销现场
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孙宜君 刘诗军)营销中赠送的产品也要符合质量标准!日前,宜都某公司因为在推销净水器中赠送不合格的燃气灶和电饭煲受到工商执法部门处罚。市工商局责令其召回不合格赠品并处以罚款。
2018年6月、7月间,宜都某公司分别到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望洲坪村、潘家湾村推销净水机,为吸引村民兴趣,向购买净水机的村民免费赠送“WONDERFLOWER”牌燃气灶和“龙凤红双喜”牌智能方形电饭煲。
市工商局依法对商家展销活动开展检查,在对赠品进行抽样送检后发现,“WONDERFLOWER”牌燃气灶没有自动熄火装置,明显存在安全隐患,属不合格产品。智能方形电饭煲无接地措施,输入功率、电源横截线面积不符合技术要求,该批次电饭煲为不合格产品。无独有偶,2018年6月底,某个体户开展“300台高档智能电饭煲+120元话费大派送”活动,赠送“火箭小霸王”牌电饭煲和“JIUyC1rIg”牌电饭煲,经抽样检测,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查发现,商家附赠的赠品多为电商渠道购进,价格便宜,质量无法保证,有的是国家明令淘汰商品,有的是不合格商品,存在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对送到家门口的商品展销应谨慎对待,活动方往往以赠送质次价高、低价高标、不合格充合格商品的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参与。市民选择商品时一是要索证索票,看清商品执行标准及相关标注等。二是谨慎参与外地串乡进村的销售活动。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对以有奖销售、附赠等形式提供的奖品、赠品、免费服务等,应当保证其质量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