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陈娅君 郑清)2019年3月21日下午,宜都市公安局五眼泉派出所副所长郑清带领民警在辖区道路巡逻。17时许,警车巡逻从陆城往五眼泉方向行驶,当行至岳宜高速入口时,郑清发现入口处一辆红色小轿车撞上路边护栏,立即下车进行查看。
只见一名男子在车前拿着手机拍照,驾驶员淡定的坐在车内。民警询问是否有人受伤,照相的男子称没有,并急忙要求民警开个车祸证明。看见两人异常淡定,民警进一步进行询问,发现二人对事故现场发生的情况描述不一致,且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民警将二人带至派出所,经过民警调取辖区卡口监控,发现小车在卡口附近来回行驶,且司机描述发生车祸事件是5点10分,而民警查询报保险时间确是4点40左右。
面对民警的法制教育,驾驶员曹某终于交代了自己伙同修理厂人员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现场,欲通过事故骗取保险费的事实。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曹某未携带驾驶证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曹某意识到自己做法的严重性,称差点就做了违法的事,感谢民警及时阻止。民警提醒:切勿因贪便宜冒险做违法的事,车辆出了事故应及时报警并和保险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