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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李文文)10月22日,我市参保职工潘先生申请办理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业务,成功将自己医保账户中的2125.43元划转到其妻子的账户,用于其支付住院、门诊及药店自负医药费。据悉,这是我市办理的首例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业务。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可通过个人账户划转和个人账户报销两种方式,来支付其配偶、子女、父母(不含姻亲)的医药费用。该政策的实施,不仅实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为部分家庭减轻了医疗负担,也解决了医保个人账户基金长年沉积的弊端。

需要申请办理家庭互助业务的参保职工,申请前,需填写《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互助申请表》绑定互助关系,可一次性全部绑定,也可分次绑定。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和互助对象市民卡,互助对象无市民卡的提供身份证。关系绑定后终身有效。如配偶关系发生变化,凭离婚证予以变更;如父母、子女关系发生变化,凭法律文书予以变更。

个人账户划转流程具体为:

互助对象参加了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与参保职工为同一参保地的,参保职工可申请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划转到互助对象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其住院、门诊及药店自负医药费用。参保职工提供本人和互助对象市民卡,填写《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互助申请表》,在已绑定关系人员中选择本次需要互助的对象。同时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内自主填报个人账户划转金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即时办理。

个人账户报销办理流程为:

参保职工和互助对象发生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纳入医保慢门管理的,不含普通门诊)费用现金结算的,可申请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划转至本人市民卡金融账户,划转金额最高不超过发票自负现金金额。参保职工提供本人市民卡,互助对象市民卡或身份证,互助对象住院、门诊慢性病发票原件(发票对象姓名须与互助对象一致。发票原件已在同一经办机构办理统筹报销的以系统结算信息为准),填写《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互助申请表》,在已绑定关系人员中选择本次需要互助的对象,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内,按不超过发票自负现金金额填写个人账户报销金额。经办机构受理后,将申请人个人账户金额划转至本人市民卡金融账户,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编辑:刘娟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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